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新形势发展需求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相互协调,具有较强公共管理和社会适应能力,具有分析和解决安全监管监察与应急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,获得公共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基本训练,具有安全意识、实践能力、创新精神,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。
培养要求: 本专业主要学习公共事业管理、行政学、安全社会学、安全监管监察、应急管理基础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。接受公共管理方法与技能的基本训练,毕业生应获得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能力。
主干学科: 公共管理
核心课程:高等数学、管理学、公共事业管理、安全社会学、安全监管监察、应急管理、风险评估与管理、危机管理、电子政务
主要实践环节:课程设计、专业实习、毕业实习。
主要专业实验:安全监管监察 电子政务实验。
修业年限:四年。
授予学位:管理学学士学位。
系主任:刘好 联系方式:010-615912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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