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,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根据《华北科技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允许在校本科生入校一年后转专业。我校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及规定
1、华北科技学院在校2016级已注册、缴费学生;
2、学生必须政治思想表现优良,遵纪守法,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;
3、艺术类、体育类学生,定向生、委托培养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生不参加;
4、已有转专业经历(包括已获准转专业却自动放弃)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;
5、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《华北科技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中的申报条件及各教学单位的申报要求;
6、各专业转专业具体要求及名额参见附件1:《各教学单位转专业实施方案》。
二、程序安排
1、申请时间及初审
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5月12日前将转专业的书面申请、《华北科技学院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2)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转出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科。
2、转出教学单位审核
转出教学单位对申请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填写《华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表》(附件3),于5月16日下午下班前交教务处考务科。
3、教务处复审
5月17日-19日,教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,并将复审后名单汇总给各教学单位。
4、转入教学单位组织考核
各转入教学单位务必在5月22日下班前将考核具体安排(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流程及人员名单)上报教务处并同时向学生公布。为使转专业学生能尽快进入新的学习环境,请各转入教学单位尽快组织相关考试考核。
5、名单确定及公示
各接收教学单位于6月2日前上报《XX学院转专业学生成绩汇总表》(附件4)及确定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。教务处于6月9日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。有异议学生可向教务处提交核查申请,经查核实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6、学生办理手续
获得转专业资格学生务必在7月3日-7月7日持《华北科技学院转专业申请表》,办理转专业相应手续,过期未办理手续者按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处理。
7、补充说明
每名学生只能报考一个拟转入专业,未录取者不能调剂。如已取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放弃转专业,不再补充后续人选。
三、课程修读有关说明
对于在原专业已修得的课程学分,经转入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后,予以承认,可分别计入转入专业的必修或专业选修课学分。
对于新专业应修而在原专业未修的课程,转专业后需进行重修。
四、要求
1、转专业工作必须依据公开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,有关管理人员、教师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。
2、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,稳定学生专业思想。同时,要严格按照《华北科技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要求控制转出人数。
教 务 处
2017年5月5日